红网涟源站5月23日讯 (通讯员 曾志信 张海彪) 5月21日,龙塘派出所将因取保候审未到案而被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华执行逮捕。
1999年12月,犯罪嫌疑人梁某华伙同梁某等人各持一把砍刀在涟源铁厂附近的拐弯处,强行拦住被害人程某强驾驶的东风货车实施抢劫。案发后,梁某等人相继到案,而犯罪嫌疑人梁某华一直负案在逃。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在公安民警的归劝下,主动到龙塘派出所投案自首,后我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决定取保候审。
2015年初,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对涟源市人民法院传唤其到案的通知置若罔闻,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意欲逃避法律制裁。4月20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梁某华决定执行逮捕,4月27日,市公安局依法对梁某华上网追逃。
5月19日,梁某华被长沙火车站派出所抓获。5月21日,龙塘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其执行逮捕。现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已被羁押在涟源市看守所。
梁某华涉嫌抢劫罪,因其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且犯罪时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本来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梁某华任性妄为,视法律为儿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法院的传唤,终自食恶果,落入法网,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曾志信 张海彪
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