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范 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法治国、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对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深刻阐述,贯穿着历史的担当精神、务实的思想作风、真挚的为民情怀,使我对事关法院工作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有了更深刻认识。落实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法院工作中必须自觉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公正性和担当性的“四性”要求,以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一、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政治性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基层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实建设者和忠实捍卫者,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科学谋划和稳步推进;基层法官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不变味、不走过场。
全国共有3000多个基层法院,15万多基层法官,承担了80%以上的案件审判任务。在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道路上,大量基层法官默默奋斗在第一线,象我院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6000多件,没有一种牢记使命、忠实履职的情怀,又怎能增强基层队伍的实力、活力和战斗力?因此,铸牢“魂”、补好“钙”,在司法办案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执行法律和执行党的政策结合起来,把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政治效果统筹起来,才能推动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在正确的道路上不断迈向前进。
二、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性要求
“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决不允许”为政法工作设置了底线,充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基层法官要有践行司法为民的自觉、服从服务大局的自觉和强化群众意识的自觉。
近年来,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到立案登记制、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制和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的一系列司法实践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顺应历史潮流,我院积极探索开拓司法公开平台,微博直播、电话调解、12368热线等手段,让基层群众实实在在体会到了信息传播所带来的优越和便捷。在基层司法工作中,你把群众当亲人对待,群众才能把你当家人一样信任,我院要求干警坚持“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群众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的工作方法,也是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有效举措。
三、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性要求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书记的话语,于细微处见真情。如何让公平正义以大众看得见的方式得到落实——“办好每一件案子”,理应成为基层法院队伍管理的精髓。
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工作,最根本的就是看公平正义是否在审判环节得以实现。自2008年以来,我院队伍建设一直用精细化管理方法,妥善解决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和司法廉洁问题:法官办案不能满足于“过得去”,而要做到每个案件都“过得硬”,以增强法官质量意识;以狠抓超审限案件为突破口,通过审限到期提示、超审限通报、严格控制延长审限审批等措施,以增强法官效率意识;做到“决不让任何一件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在我身上”,以增强法官廉洁意识。
四、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担当性要求
“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直接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直接关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四个直接关系”其实是一种品德,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价值追求,要求每一名基层法官都有担当精神,通过司法裁判引导社会公众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形成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
进入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征地拆迁、非法融资、新型案件等问题突出,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认为应当面对重大考验立场坚定,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勇于承担,真正做到不避事、不怕事、能担事;办事情、想问题、作决策都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领导干部应为队伍守法率先垂范,人民法官应为广大群众守法率先垂范,才能以法治的力量助力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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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