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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03-19 10:10:44 字号:

    涟源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8日在涟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范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涟源市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9456件,结案9031件(含旧存,下同),总办案数居全省第八名,人均办案138件居全省第五名,其中1名干警同类案件办案数居全省第一名,2名干警办案数进入全省前一百名。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惩处犯罪维护一方平安。受理刑事案件563件653人,审结540件632人。其中,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波等人涉恶团伙案7件,审结涉毒案件164件,审结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7件,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87件,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非法经营犯罪案件6件、诈骗犯罪案件13件,有力整顿了市场经济秩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对涉及邻里矛盾、宅基地道路纠纷等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加大法制教育基础上,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撤诉率达93%,对青少年犯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44件56人。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疑罪从无,对指控证据不足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把好案件质量关,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受理民商案件5455件,审结5522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纠纷849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82件,相邻权纠纷54件,全力维护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关系;审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各类纠纷291件,对肇事车辆作出财产保全裁定235份,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86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7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深入基层的优势,审结各类纠纷3382件,占全院民商事结案的61.25%,巡回审判等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作为基层法庭服务的再延伸。

  加强互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97件,审结774件。其中,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628件,结案率100%,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审理了市国土局对彭某等村民限期腾地案17件,并执行到位,确保了和一国际、幸福城市棚户区、人和家园、创安防爆、湘支园里等项目的顺利推进;强化行政审判的监督职能,发出司法建议3件,出席联席会议80余次,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否定判决案件达41%,同比上升19%,大大提高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

  严惩失信保持执行高压。受理执行案件2620件,执结2174件,执行到位标的9178万元(不包括以物抵债的到位标的和执行和解当事人自动履行交付的标的)。借助全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用足、用好、用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以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等活动为契机,全年对妨害执行的450人依法采取了拘留等强制措施,将400余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3案3人,其中2人刑拘后自觉履行了800余万元执行标的款,形成了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积极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加强司法便民服务。积极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当场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实行“统一审查、统一送达、统一排期”的大立案工作模式。为减轻信访群众奔波劳苦,实行远程视频接访10次;对聂某等450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25万元,努力解决特困当事人打不起官司的问题;结合省院开展的“深化诉讼服务年”活动,装修改扩立案信访大厅,配备专人协助收缴诉讼费,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发放司法救助金110余万元,主动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协调相关部门为建设扶贫村解决扶贫资金10万元。

  开拓创新,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裁判文书6000余份;通过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院微博微信等全力传播司法正能量,发布告5000余份,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编发手机短信20余万条,提升了法院的亲和力、公信力;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408篇,通过新闻媒体的积极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将评估、拍卖等对外委托事项纳入数字化法院系统,促进对外委托工作的公开透明,办结评估、拍卖等对外委托事项174件。

  主动作为,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为适应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的新趋势,我院努力探索审判权运行新机制。简化诉讼程序,43%的案件以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结;大力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5.17% ;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行诉调对接,行政案件撤诉率达53%,民商案件调撤率39.7%,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消除不稳定因素。

  依法稳妥,优先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应对民间借贷、企业融资案件大幅增长的态势,我院统一部署、规范力量、形成合力,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610件,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规范、引导民间资本的运行环境。支持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审结涉房地产案件167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纠纷,促进了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组织精干力量审理斗笠山煤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为长利二井煤矿、达家煤矿等非法集资案提供法律咨询,在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活动中收回不良贷款620余万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收益和我市金融秩序。

  三、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审判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严格、科学、规范、精细管理,所有案件全部纳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案件底数摸得清、审理情况说得明、各个环节看得见、出了问题管得住。建立办案责任、到期未结案、超期未归档等通报制度,有效防止违法审判和拖延办案。组织开展精品案件和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有6份裁判文书被娄底中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执行等办案节点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限预警制度,办案周期同比缩短9.1天。

  基础建设科学化,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公开招考11名干警,选调3名执行人员,充实审执力量,为法院持续发展增添后劲。强化安保力度,通过增加安检设备、安装监控系统、严格来访登记、指定区域接待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因素。增加机关安保人员,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规范传唤、拘留、押解、值庭工作,确保来院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实现了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配套设施信息化,不断加快办案效率。投资40余万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外网音视频管理平台、综合集中解码系统、无线单兵终端6套、无线车载系统等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对案件执行、司法警务等工作可同步进行远程管理,即时指挥、培训和对外发布审判信息等,科学地优化了法官办案环境,提高办案效率;启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足不出户可查控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改变了为查财产信息东奔西跑的被动局面;引进裁判文书纠错和上网文书公布技术处理系统,有效推进了法官办案的智能化;完成2个数字法庭及互联网庭审直播系统建设,为树立“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司法新理念创设平台。

  文化理论前沿化,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我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的要求,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第27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我院共有2篇论文荣获二等奖,第10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多个全国性学术论坛上有1项调研成果和3篇论文获奖,2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成功举办第五届气排球赛,开展登山、演讲比赛等活动,营造出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一年来,共有6个集体、55名干警受到相关部门表彰奖励。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适应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

  维护宪法权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宪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主动地向市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三严三实”要求抓班子带队伍,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创新机关党建工作,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强化法官对宪法法律的忠诚;建立法官谈心制度,举办法官论坛、司法廉洁道德讲堂系列活动,着力培养法官司法良知。

  强化岗位培训,努力提升专业能力。拓宽学习锻炼渠道,外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5次逾62人次;举办司法绩效等相关业务培训6场次,3名在职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鼓励院领导参与办案,建立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服务和保障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完善送达制度,建立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约束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廉司法环境。扎实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观看《筑梦中国》等教育片,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落实廉政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巡查通报制度,开展纪律作风督察46次,发督查通报18期,受理群众投诉25件次,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违纪干警受到警示训诫,对发生严重违纪的1名干警给予记过处分。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法院科学发展。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3次,认真落实呈报人大备案的重大事项,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法院、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执行监督13次;听取对庭审的意见、建议18条,及时反馈整改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诚恳接受舆论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关心、理解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涟源市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使命任重道远。我们深刻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单位,我们面临的改革力度前所未有,改革任务繁重艰巨;随着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案件数量增加、司法改革试点启动法官员额减少,而其他配套措施一时尚难到位,案多人少特别是执行难的矛盾将会更加凸显;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上级规范化要求;部分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办案效果不佳,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部分干警缺少居安思危意识,极少数干警对反腐倡廉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庸、懒、散、拖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法院形象。对此,我们将勇于面对,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工作主线,坚持依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为实现我市“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努力在服务改革发展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定位,始终坚持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准确把握市委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的各类案件,稳妥处理在城市改造、公益建设中引发的各类案件,维护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继续深化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统筹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诉前联调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努力在强化公正司法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参与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从严惩处腐败犯罪、行贿犯罪。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审慎处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案件,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极端恶性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抓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努力做到快捷高效办案。将目前的立案大厅建设成集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讼服务为一体,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同步运行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是努力在维护司法权威方面迈出更大步伐。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对确有错误和瑕疵的案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补正;对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依法给予司法救助;认真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进一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制度,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扰乱法庭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送法下乡等法制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的了解司法公正。

  四是努力在提高案件质量方面实现更大进步。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积极应对案件继续大幅度增长的巨大压力和严峻形势,严抓审限管理,推进审判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进一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进一步强化司法辅助力量配备,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办理。完善审判、执行绩效的信息化评估系统,加强对个案的流程跟踪和审判、执行工作运行动态分析,完善绩效考评方法,落实绩效考评责任,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运行,力争主要绩效指标继续保持全市法院先进行列。

  五是努力在从严管理队伍方面体现更大力度。坚定理想信念,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认真贯彻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法院的人民性、政治性教育,创新思想政治建设的方式,让干警理解、拥护、支持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探索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加强错案责任追究,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司法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各位代表,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深知人民群众对法律秩序的依赖,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在新的历史时期,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勇于担当,更好地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编辑: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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