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站4月20日讯(通讯员 石尧云) 4月13日,市拘留所收拘了一名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阻碍执行职务的被拘留人蔡某生。
事件原因是蔡某生以安平镇头石煤矿的运煤车辆经过联兴村路段影响其生活为由,将运煤车辆拦阻在联兴村不准通行,致使该路段交通堵塞,车辆无法正常行驶。蓝田派出所民警和协警在拦阻现场依法传唤蔡某时,蔡某不配合民警执法,并将协警李权强的手指咬伤,两项处理对其行政拘留20天。
入所后,蔡某表示对拘留决定不服,并表示要申诉。拘留所民警了解情况后,与其开展了谈话教育,给其讲解了一些法律知识。交谈之后,蔡某情绪逐渐平稳。
第二天蔡某生找到了管教民警,说自己已反思清楚,想向蓝田派出所咬伤民警当面道歉。拘留所教导员立即通知蓝田派出所民警来所,找蔡某生坐到了一起。蔡某生对咬伤民警表示自己的歉意,并当面写下了承诺书,说自己通过拘留所贺所开展的思想教育工作及两天的自我反省,深刻地认识到错误,决心回去后做好其他村民的思想工作,不再通过非法手段谋求个人利益。蔡某生向拘留所和派出所民警的付出表达了感激之情。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石尧云
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