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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6-08-11 16:22:18 字号:

  涟政办函〔2016〕101号

  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涟源经济开发区及社会事务管理处,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发〔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确保2017年1月1日前全部启用新证执法。

  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请与市政府法制办联系。联系人:杨振业,联系电话:4980657,电子邮箱:48217670@qq.com。

  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来源:涟源政府网

编辑: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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