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涟源经济开发区及社会事务管理处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
2016年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相关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遵守“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大规模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和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文明过节,严格做到“九个不准”,即不准收受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不准收受礼金、购物卡和电子礼金券等有价证券;不准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准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等违规吃喝;不准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召开恳谈会、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廉洁意识,自觉抵制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一经发现,要扭住不放,一查到底,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四、市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七个严禁”“九个不准”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于10月9日前将节日期间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报市委作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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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涟源市纪律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来源:涟源新闻网
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