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根据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将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6月20日开展第四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六亩塘镇、安平镇、斗笠山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将突出“六个围绕”,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体现政治巡察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重点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我市落地生根。坚持用党纪的尺子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认真查找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信访接待点,在被巡察单位及市委巡察办一楼设有信访举报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四、市委巡察组接收问题线索渠道

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来访、来电。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来源: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