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市分站5月14日讯(通讯员 张红) 5月1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涟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通知》从目的意义、对象范围、内容时间、组织实施、工作保障、工作要求等各方面,对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此次经济普查是对全市经济发展情况的全面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通知》明确,市人民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和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选配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保证按时拨付到位,同时要求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厉行节约,防止浪费。要坚持依法普查、搞好单位清查、确保数据质量、提升信息化水平、注重宣传引导。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张红
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