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市分站1月30日讯(通讯员 曾旺 ) 1月18日,市公安局蓝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光文社区水榭花都附近有人燃放爆竹。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现场经过了初步的打扫还残留着些许鞭炮纸屑,民警通过走访,找到当事人谢某,谢某新屋过火朋友送的爆竹,谢某觉得是习俗,心存侥幸,在明知涟源城区禁燃的情况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蓝田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0日,蓝田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交通路建设银行旁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进行处理,发现现场留有大片的鞭炮纸,地上一片狼藉。经查,谭某酒后违规燃放爆竹,民警随后对现场拍照取证并带当事人回所调查,蓝田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3日,蓝田派出所联合市治安大队及市城管大队等相关单位,集中对辖区内企业、工厂、沿街店面等相关安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民警对民主街一带沿街商店进行检查时,询问店内有无烟花爆竹销售,店老板娘谭某支支吾吾,细心的民警从谭某的言语中听出其定有隐瞒,于是对商店及仓库进行检查,果然在一个隐蔽的杂物间内发现一些烟花爆竹。谭某知道纸已包不住火,便向民警坦言,正值春节来临之际,为了多赚钱,所以采购了一批烟花爆竹准备偷偷销售,谁知还没有来得及销售就被公安机关给查了。民警将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依法收缴,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春节临近,喜事连连,喜事的庆祝方式有很多,不单只有燃放烟花爆竹这一种,我们可以用更文明、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表达内心的喜悦。在此,警方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我们共同生存的青山绿水,积极举报身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环境,共同保护我们美好生活的生态家园,莫让喜事变烦恼事。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曾旺
编辑:石成